当前位置: 首页  规章制度  中心安全卫生管理制度
中心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 

体育与艺术实验教学中心安全卫生管理制度

一、实验室是教学、科研的重要场所,必须加强科学管理,注意安全卫生,建立和健全相关规章制度。

二、落实定期与不定期实验室安全卫生检查工作,并做好检查记录。

三、实验室内不准抽烟,不准随地吐痰,不准乱扔纸屑杂物。

四、实验时要注意安全,严格遵守操作规程,不准动用与实验无关的其他仪器设备。做好事故应急准备,遇到事故采取紧急措施,并报告有关人员。

五、实验室管理人员对不遵守操作规程,不听劝告或制止者,有权令其停止实验,对造成事故者须追究责任。

六、实验结束后管理人员必须搞好清洁卫生,关好门窗,断开电源,进行安全检查。

七、保持实验室环境整洁,走道畅通,设备器材摆放有序,实验室内严禁放置与实验教学无关的物品。

八、消防器材要放在明显、便于取用的位置,周围不得堆放杂物,严禁将消防器材挪作他用。

九、发生事故时,必须按规定及时上报,不许隐瞒或拖延。重大事故要立即采取措施,保护好事故现场。

十、对执行安全卫生制度成绩显著者,给予表扬、奖励和记功。对违反规定者,给予批评教育、处罚和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


体育与艺术学院

20139